调整全产业结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省人民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号)和《人民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发〔〕号)精神,加快推进全产业结构调整,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方针策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设备为手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确保水泥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和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日前,淘汰直径2.5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涉及4家水泥粉磨企业的5台水泥粉磨设备(见附件1)。
三、责任分工
相关乡镇。督促辖区内企业拆除落后的水泥粉磨设备。
经信局:
为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牵头组织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产转型的相关扶持策;负责符合条件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公安局。维护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过程中的秩序。
监察局。负责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效能监察,对有关责任人工作不力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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