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实施国家《职业健康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根据省卫生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通知》卫监督秘〔2011〕290号)和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通知》皖职调办发〔2011〕1号)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本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
2、调查内容:
⑴辖区内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⑵辖区内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⑷辖区内职业病发病情况;
⑸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以市政府办、卫生、安监、文广、人社、财政、总工会、发改委、经信委为成员的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调查人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我市调查报告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安监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工作,按时上报各有关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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