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工业性投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确保全市工业性投入继续保持适度增长,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年全市确保完成工业性投入435亿元,其中制造业投入407亿元;实施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0个;在建项目中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100个(具体考核指标分解详见附表)。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原则
(一)体现产业导向原则。鼓励发展符合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导向目录要求的产业和项目;从严控制不符合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导向目录,污染、能耗较大但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的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准引进布点。
(二)重大项目带动原则。鼓励实施特大型、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工业投资项目。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作用强的大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
(三)注重工作实效原则。把全市工业性投入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含开发区,下同),通过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引导各县(市、区)为企业增加投入提供良好服务。
四、考核内容
(一)工业性投入完成总量(70分)。
(未完,全文共1584字,当前显示4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