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贩卖古生物化石为主线,不断强化化石保护区和化石产地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化石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在化石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制,最大限度地遏制盗掘和非法贩卖化石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整治时间
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我县古生物化石保护区涉及24个乡镇,划分两个区域,分别是金岭寺——羊山古生物化石区,波罗赤——胜利化石区,其中重点整治乡镇为东大道乡、胜利乡、木头城子镇、杨树湾乡和乌兰河硕乡。
四、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贩卖。公安部门要积极摸排涉及化石的犯罪线索,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掌握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应立即立案,组织精干力量及时侦破。
(二)遏制滥采盗挖。对化石产地,特别是化石保护区,公安、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对盗掘化石行为的查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群众联防看护。二是加强专业看护队伍建设,落实奖惩责任制。三是多方筹集资金,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保护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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