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构建“和谐*、平安交通”的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击无证客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
(二)打击驻点营运的违规异地出租汽车、旅游包车;
(三)打击非法从事营运的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
(四)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等非法营运团伙;
(五)打击合法经营车辆的违法违规运输和停靠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监察局、工商局、信访局、广电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路客运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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