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工作目标。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主题,按照“大调解”工作格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促进系统和谐稳定。
二、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及人员
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刘海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马克俭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行政调解室)设在法规科,由袁天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调解人员由马克俭、袁天贵二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行政调解的重点和原则
行政调解。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与本机关行政职权有关的纠纷,通过疏导劝解,促使各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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