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廉洁政法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廉洁*”活动的意见》和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创建“廉洁政法机关”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按照“崇廉尚洁、制度严密、权力透明、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大力开展“廉洁政法机关、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创建活动,力争使我区成为全市第一批“廉洁政法机关”创建先进区,司法行政机关成为全区廉洁机关之一。
二、创建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落实创建任务、检查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成立局创建“廉洁政法机关”、“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督促、协调全系统创廉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把创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创建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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