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各企业,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有效遏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市粮发[20*]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隐患治理年”工作中,各企业要深入落实“一岗双责”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着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隐患监控机制、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主要是粮食仓库,储油罐,粮食化学药剂库房;各类粮食、油脂加工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出租房屋,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落实排查治理隐患工作,着力排查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未完,全文共2600字,当前显示8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