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整治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经营、住宿、储存“三合一”建筑和出租房、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大力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各区(县)还应结合实际,将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3.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责令限期改正

4.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5.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法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7.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处擅自加装门斗,减少疏散宽度,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责令限期拆除

(二)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三)排查整治“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1.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

2.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限期在建筑内部进行物理分隔,设置防火墙、安装防火门,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位彻底分隔,防止火灾相互蔓延;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灭火和自救器材,确保在火灾状况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

3.逾期不改正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既不能根本解决火灾隐患,也不能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4.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1.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b588-2005)对消防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等现场检查,判定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对通过现场检查难以确定消防产品质量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对现场样品实施封样并送相应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定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未完,全文共4176字,当前显示13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