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十五
为改善城乡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根据荆门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安排,结合新农村、文明湖北建设有关要求和**实际,现制定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系列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文明**、构建和谐**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和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以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郢中城区、干线公路沿线乡镇、旅游镇、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治村为重点。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在全市范围广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持续治理城乡环境秩序、交通秩序和经营秩序,有效改变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构建长效城镇管理机制,做到“经营入室、车辆有序、广告规范、地面清洁、交通顺畅”,以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保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奖等荣誉,积极创建平安畅通城市,将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工作重点
在市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重点实施城乡清洁四大工程:
1.市场工程。综合治理城镇主干道、过境公路出店经营,规范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强化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场外经营管理,规范场内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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