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舟纠办发〔2011〕3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县纠风办决定从今年6月中旬至10月上旬,对安监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我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五次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秉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以实现“三个确保”为目标,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和“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评议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安监系统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群众的意识、依法行政的水平、干净干事的风气、监督管理的机制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使人民群众对安监系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在不断开创行风建设新局面中推进安全监管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干净、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范围: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评议内容:
1.服务中心。秉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安全,提振服务力,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民生。
2.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规范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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