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群众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决定从年3月20日开始,在范围内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消防科,由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组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消防办公室。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年公从聚集场所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
(二)重点大中型企业存在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生产经营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引起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隐患;
(三)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
(四)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生产经营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引起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隐患。
四步骤和任务
此次“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时间从3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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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