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事项通知
今年是改革开放周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办发明电号文件、府厅字号、市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九府厅发号和)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隐患治理年”,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按照国办发明电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上报、跟踪治理情况。
(三)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四)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五)安全生产许可落实情况;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等。
三、督查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督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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