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扶持飞地工业发展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梨花湖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乡(镇、办)招商引资和发展“飞地工业”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工业集聚,培育现代产业集群,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乡(镇、办)发展“飞地工业”予以支持。具体如下:
一、“飞地工业”是指在不属于本地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企业,但税收和相关经济指标按照比例划分的工业发展方式。“飞地工业”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管理,具体工作由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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