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和服务事项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根据《县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方案》(发[]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字[]50号)文件精神及全县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现将各进驻窗口和服务事项予以明确,并对办理服务事项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
经全县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调度会研究决定凡具有涉及与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业务。(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项目进驻原则及各窗口单位应进驻的项目
(一)进驻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实行“一门受理、内部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
2、“三必进”原则:
(未完,全文共1117字,当前显示3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