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专项检查通知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并保障财政性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管理,维护全县的财经秩序和财经纪律,依据《省财政监督条例》和省财政厅《年省财政监督工作思路》(财监[]1号)文件的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年度财经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从年1月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
检查范围。主要检查年度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场、区)的财经法规执行情况,若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到2008年以前年度。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财政收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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