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通知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全面提升局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表彰范围
先进党组织的表彰范围是局系统的党委、总支、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表彰范围是局系统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范围是在党组织中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副县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三、评比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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