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质监局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意见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3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以下简称“十小”整治与规范),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为指导,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县乡(镇)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年目标。摸清全市“十小”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2009年目标: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与规范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以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2010年目标。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与规范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市区及城郊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三、主要任务

和责任部门


(未完,全文共5226字,当前显示13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