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意见
为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230号)精神,现就“十一五”期间我区开展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评指标
(一)年均计划生育率98%以上;
(二)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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