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推动全区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就在全区开展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紧紧围绕提高居民参与率,通过规范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听证会、社区邻居节、成立业委会、居家养老等活动,切实发挥好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区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标准
开展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工作,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深入人心;居务公开全面真实,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能按程序公开;民主决策科学规范,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扎实有序,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围绕“三自”功能的发挥,积极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听证会、社区邻居节、成立业委会、居家养老等各项居民自治活动成效明显;开展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活动的档案资料健全,整理规范。
创建居务公开和自治管理示范社区的具体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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