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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发展规划

加强和规范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未成年人整体素质,促进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通过主题教育、学习辅导、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文体活动、助学帮困、社会实践等形式,使校外教育辅导站真正成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基层关工委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把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至2010年,要实现每个区县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每个街道(镇)都要有一所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每个社区(村)都要有一所校外教育辅导站。同时,要鼓励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教师、老干部成立家庭教育辅导站;鼓励民营企业家出资联办校外教育辅导站。经过努力,尽快形成以市级校外教育基地、区县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街道(镇)校外教育中心辅导站、社区(村)校外教育辅导站、家庭教育辅导站、联办教育辅导站为主要形式的校外教育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育辅导站的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不断完善校外教育辅导站的教育功能,具体要做到“七有”:

一有组织。由街道(镇)或社区(村)领导、关工委负责人、老校长、老教师、妇联、共青团负责人等组成校外教育辅导站领导小组,并明确辅导站站长由党政领导兼任,副站长由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担任。

二有活动阵地。街道(镇)中心辅导站应具有图书阅览室、教学辅导室、电脑教育室等活动阵地,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电教设施,以满足讲座辅导、文化活动等基本需求。社区(村)辅导站要能基本满足未成年人学习辅导、图书阅览、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需求。室内活动场所(可一地多用、资源共享)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三有辅导员队伍。动员有专长、有爱心、有奉献精神的“五老”人员,特别是老教师、老校长、老干部担任校外教育辅导员。

四有规章制度和活动计划。规章制度要简单、明瞭、管用;活动计划要年度和月度相结合,有的放矢,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不断增强吸引力。

五有活动台帐。有参加活动的“五老”和中小学生名册、会议记录簿、活动记载簿和有关文件资料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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