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定期考核工作意见
各基层党委、(总)支部: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党支部书记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建设适应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党支部书记队伍,确保各单位在“保增长,促转型”特殊时期健康发展。经局工委研究,决定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实行定期考核考评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考核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团结协作、工作部署、安全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程度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真实地了解和评价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现状,努力把基层党支部真正建设成适应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考核对象
建设局工委所属各基层单位专兼职党委、(总)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
政治素质。学习理论、掌握政策水平,党性观念、坚持原则、组织观念、法制观念、自身修养、工作作风;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格形象,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
团结协作。大局观念、团结同志、民主意识,班子成员、上下级关系融洽,工作协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传统;关心职工疾苦、解决职工困难。
执行制度。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走访谈心等各项制度情况,基础工作规范、各种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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