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沭纪发〔2009〕47号)要求,按照*“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办公室统一部署,定于今年9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集中教育活动。
一、目的意义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集中教育活动,目的在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开展教育月活动,使教育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以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求跨越、促发展,牢记“两个务必”,强化自律意识,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二、内容安排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党员和教育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领导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近期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一是举办一次廉政讲课。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课,把讲课活动作为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形式,抓紧抓好。
(未完,全文共2146字,当前显示6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