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学校建设实施意见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动员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环境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现就我市“两型”学校建设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探索建设两型社会,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的意见》和市文明办《*市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两型”学校创建活动,引导全市教育系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提高节约资源意识、环保意识、文明素质,为建设“创新*、和谐*”,促进*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主题
创建节能校园,培育环保人才
三、创建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60%以上的学校达到“两型”学校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考核标准要求,成为符合“两型”要求的示范学校。
年度创建“两型”学校的比例分别为。2008年达到20%,2009年达到40%,2010年达到60%,力争70%。
按照考核评定标准,当年考核评定得分90分以上,且没有违反一票否决内容的单位,评定为该年度的“两型”学校示范校。
四、工作步骤
(未完,全文共1716字,当前显示5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