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要求,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意识,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实施清洁生产是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重要手段之一。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上来。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全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具体措施,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重点抓好能有效形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或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的重点污染企业,尤其是在重污染行业中选择一批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控制作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升级,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监管,狠抓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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