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现就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各个方面的力量,营造和谐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实施范围
市直单位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可参照执行。
三、公开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一)市直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公开的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基本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及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定期公开内容:
1、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情况;
4、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党员联户”活动开展情况;
7、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5、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未完,全文共2689字,当前显示8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