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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干预行动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本县开展出生缺陷干预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通过全面启动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行动,最大程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行动,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引起社会各方关注,群众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新婚对象婚检率逐步提高;社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80%;干预对象相关知识普及率达到95%;重点人群孕前检测率达到80%;孕妇孕期检查率达到90%。到*年底,基本形成以计生服务网络为基础、以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的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优生优育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活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出生缺陷宣传倡导,营造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整合新婚学校、优孕学校、人口学校、市民学校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群众优生优育的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

(二)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指导服务

充分发挥部门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优势,建立完善以卫生医务人员为宣传服务骨干,以人口计生、妇联、民政等组织网络为依托,以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为基础的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倡导和咨询服务系统,将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咨询指导服务工作纳入优生优育和家庭计划生育指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有出生缺陷儿家庭的宣传服务、引导筛查等工作,建立“一对一”上门服务咨询跟踪记录,深入家庭引导其接受或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指导服务。

(三)创建出生缺陷干预咨询指导服务示范点

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点、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等,创建出生缺陷干预咨询指导服务示范点。示范点的主要要求是:具有一定资质的医务人员,建立区域内比较齐全的咨询服务记录档案,有一定数量的能够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四)组建专家和咨询指导员队伍

县人口计生委要会同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组建一支由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遗传学、心理学等方面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本县开展出生缺陷干预行动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各乡镇要组建一支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态度优良的咨询指导员队伍,分级、分批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咨询指导员队伍的指导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相关信息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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