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新增岗位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贷款扶持政策。
2、扶持被征地失业农民就业。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未能就业的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就业登记证》,凭《就业登记证》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被征地农民,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未完,全文共1014字,当前显示2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