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意见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从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法律意识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从**年到2007年,每年对100名以上各级政府领导干部、1000名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10000名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简称“百千万”培育培训工程)。
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和督促企业组织实施。
三、培训内容
(未完,全文共1626字,当前显示5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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