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就业社区试行意见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文件)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建内容和指标
根据目前社区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目标与过程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综合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系统。
(一)社区就业调查。对社区内未就业群体进行调查,找原因、想对策。调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准确详细地完成《**市社区居民就业状况调查表》的填报,全面掌握社区就业动态,有条件的社区要开展社区就业动态状况分析,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充分依据。创建指标:对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其中对困难群体当年至少走访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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