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试行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独立建立党组织的精神,有效整合市镇机关党建、人才资源,充分调动退二线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市镇两级机关选派一批退二线党员领导干部,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专职指导党建工作,现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机关选派的党建指导员条件
1、市、镇(开发区)机关退二线的副局、副镇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2、目前在市、镇(开发区)机关主要从事协助性工作,未承担实质性的主抓、主管工作;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4、本人自愿。
二、选派党建指导员的企业条件
1、企业职工100人以上、总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2、未独立建立党组织的企业;
3、已独立建立党组织但缺乏党务人才的企业;
4、业主比较支持党建工作,企业需要。
三、党建指导员选派办法
党建指导员选派到企业由市、镇(开发区)机关退二线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和需要指导的企业双向选择、组织协商确定。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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