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的通知
川环发〔2021〕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
碳中和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体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推动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序推广和规范各类活动碳中和,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现予印发实施。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9日
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
为贯彻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落实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策部署,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序推广和规范各类活动碳中和,根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19号公告)、《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川府发〔2017〕31号)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社会层面碳中和作为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强化碳排放管理、扩大气候投融资、培育低碳新业态、提升绿色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有机结合,以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为归宿,以赛事、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为引领,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商场等运营场景和各类企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生活碳中和为重点,以平台建设、宣传推广、项目示范为抓手,分阶段、有步骤推动各类社会活动实施碳中和,为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提供时尚选择。
——到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碳中和参与度明显提高,碳中和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碳中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大型活动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弘扬。
二、实施主体
(未完,全文共2852字,当前显示8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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