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局要求,我局将继续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跟踪检查。现根据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本年度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跟踪检查的对象及时间
(一)检查对象
1、我市辖区内*年1月1日前取得gsp认证证书且近两年内未安排gsp跟踪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本年度已安排再认证的企业,不再安排gsp认证跟踪专项检查。
2、在本年度发生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变更且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其跟踪检查可与gsp专项检查一并进行。
(二)检查时间
1、准备阶段。*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2、现场检查阶段。*年3月20日至*年9月30日。
3、总结上报阶段。*年10月10日至*年10月20日。
二、检查标准及检查人员组成
(一)检查标准。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gsp认证评定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记录缺陷项目,形成跟踪检查报告。
(二)检查人员。由各县(市、区)局在本单位随即抽取三名gsp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职责分工
(未完,全文共1841字,当前显示5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