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就本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管理制订如下办法:
一、凡本区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市红十字会条例》,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心红十字事业,乐于奉献者,均可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自愿加入区和街镇的红十字会组织,经批准后即可成为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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