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依据《信访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建设局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局办公室收到群众来访信件或上级转办信件,要及时拆封,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分管领导批示后,转相关科室、单位限期办理,并将处理文件装订存档。
(二)、局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上访群众来访电话接听工作,及时做好记录。认真登记来访人员或来访电话人员的姓名、来访事由、工作单位、地址、职业、职务、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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