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例会制度
为积极推进工业强县和开放兴县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政府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重点企业的发展壮大,根据政务环境年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组成人员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
(二)县府办、计经委、招商局、企业发展局、统计局等县直部门及该次例会内容涉及的部门、街镇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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