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责任人制度
为了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更好地落实省、市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乡镇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有全面直接的领导责任。一方面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党要管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为党委一班人作出表率,对全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为此,必须做到“四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和工作指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其基本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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