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基石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这是中国共产党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追求公平正义的郑重宣示,也体现了中华文化关于和谐社会的理念。
支撑并体现这一理念的,是方方面面的考虑和举措:
“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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