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国际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程度加大,不确定因素增多,使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目标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政府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和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各种调控手段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科学规划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始终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政府转变职能的关键,就是要清晰划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应干预。也就是说,凡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市场不能解决或不能有效解决的,政府就必须到位,没有到位的应该逐步到位;凡属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领域,政府就不要介入,已经介入的要逐步退出,特别是要逐步从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中退出,尽量减少微观干预。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改进政府宏观调控方式,着力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以及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其他要素市场,由市场机制形成市场要素价格,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与市场要素价格的直接干预,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政府要向市场与企业下放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由市场自主配置资源,由企业自主经营,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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