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经济管理职问题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市经济的协调发展,现就*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在历城区郭店等镇用地和科技城经济管理职能移交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新区在历城区郭店等镇用地问题
(一)用地主体。在孙村片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引进、规划与土地的征用,均由高新区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二)用地范围。包括孙村片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内的历城区郭店镇流海村、武家村、田家村、曹家馆村和彩石镇东小龙堂、西小龙堂村的部分土地。在上述用地范围内,高新区按照需要随用随征。
(三)税收和工商管理体制。按照市政府济政发〔20*〕18号文件规定,高新区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区域,工商登记和税收由高新区负责,税收与市按体制规定分享。征地范围内历城区原收入,以办理用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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