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商品价格监测监管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防控甲型*流感疫情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测监管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防控甲型*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监管,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稳定市场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防控甲型*流感、保持相关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意义。在我市未有疫情报告的情况下,要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在不引发市场炒作和恐慌情绪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防控甲型*流感疫情相关医药卫生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情况的监测和市场巡查,并按照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有关要求,做好预案准备工作。各区县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应急监测监管工作的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任务到岗。要妥善处理好问题,一旦我市出现疫情,要按照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努力保持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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