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国务院第505号令公布,并于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
《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安全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限,安全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共五章二十六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府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已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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