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职校评估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局:
经研究,省教育厅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评估专家组对今年新申报的国家级重点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省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形式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依据为: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33号)、《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条件》及20*年修订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导体系”。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依据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1号)公布的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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