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年度检查通知
各民办高校、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内容
(一)办学方向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党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及安全稳定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决策机构和校长履行职责情况。
(二)办学条件
1、领导和机构配备情况;
2、师生比例、教师的资格、学历和职称情况;
3、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三)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
1、教学组织机构、教学计划落实、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学校规划和工作计划、广告和简章的刊播及备案、安全和卫生管理情况;
3、教师聘任手续的办理和教师业务管理情况。
(四)财产与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的配备及财务人员的资格情况;
2、财务管理及监督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备案情况;
3、开办资金到位及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4、教师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五)办学质量与效益
1、毕(结)业生合格率、资格证书取证率、毕业生就业率;
2、办学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情况;
3、校容校貌情况。
二、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民办学校到厅民管办领取或从*教育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未完,全文共1900字,当前显示6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