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粮损失调查工作通知
各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掌握全国农户粮食产后损失现状,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国家粮食局将于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组织开展全国农户储粮损失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国农户储粮损失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工作)依托“十一五”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项目(19-4),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各有关省(区、市)粮食局、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对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培训、调查等工作。各有关省(区、市)粮食局要高度重视,确定相关处室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本地区调查工作,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河南工业大学、辽宁省粮食科学研究所要做好业务培训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二、培训工作
全国农户储粮损失调查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是搞好这次调查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培训,使调查人员了解此项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掌握农户储粮损失调查科学方法,熟悉调查内容,掌握入户调查和对比试验的技能和技术要求,从而保证调查数据的可靠性。
(一)培训内容
1.农户储粮损失调查
(1)介绍农户储粮损失调查抽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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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