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保障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防治腐败,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府发〔**〕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价〔**〕254号)文件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和规范收费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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