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经济顾问方案
为寻求和鼓励国内外有识之士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特就聘请县政府经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聘请条件和范围
(一)关心我县发展,热心我县事务,有为大足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愿望。
(二)在政界和经济界有代表性、社会联系面广、影响力强的正处级及以上退休领导干部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退休人员。
二、聘请程序
(未完,全文共728字,当前显示1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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