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推荐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总结表彰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区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双带”标兵、党员“双创”标兵、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个人及全区示范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主要指村、社区、学校、企业、农场等工作一线的基层党组织)。
2、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评选范围。全区在任的村、社区、机关和企事业等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主要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
4、党员“双带”标兵评选范围。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以及社区企业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突出典型。
5、党员“双创”标兵的评选范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创优质服务、创一流业绩的突出典型。
6、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在有建设任务的乡镇(办)中评选,包括参与和支持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区直部门。
7、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从事和支持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人员中评选,包括区、乡两级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
8、全区示范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评选范围。在纳入省级规划且已完工投入使用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评选。
(二)表彰名额。
区委拟表彰“五好”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党员“双带”标兵20名,党员“双创”标兵20名,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5个,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先进个人10人,示范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5个。
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党员数量,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比例分配。具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组织健全、团结协调、运转高效。一班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在群众中威信高。
2、党员干部队伍好。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能力强,有能力的党员作用发挥明显。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初步建立了务实、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转机制。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4、经济建设业绩好。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好,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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