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无偿献血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充分发扬教育系统教师干部言传身教、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经研究,决定组织局机关(含学区)干部和县直属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健康标准
1、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教职员工,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转氨酶(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试验等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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