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职党员设岗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建立无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为其发挥个人专长、奉献社会提供舞台,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经县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结合无职党员现状,设立以下十种岗位:
㈠党风党纪监督员;㈡民主理财管理员;㈢红白理事督查员;㈣民事纠纷调解员;㈤计划生育协管员;㈥环境卫生督导员;㈦电化教育协管员;㈧科技致富信息员;㈨经济活动中介员;㈩村情民意收集员。
其中民主理财管理员每个村党支部设5—7名,其余岗位每个党小组设1—2名,视各党小组党员人数和党员素质情况,可兼职或空缺,村党支部也可调剂安排。
二、岗位职责
(一)党风党纪监督员
1、监督党内遵纪守法情况,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支部、上级党组织或司法部门反映。
2、对村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
3、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情况实施监督。
4、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其它方面的监督工作。
(二)民主理财管理员
1、参与审核村组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
2、对村组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审查各项收支,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数成员的要求,决定审查有关财务账目,并公布审查结果。
5、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三)红白理事督查员
1、宣传文明新风,指导村民移风易俗办理婚丧活动。
2、调查了解辖区内婚丧活动情况,发现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及时上报乡镇,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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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